伦理委员会简介
根据《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》《赫尔辛基宣言》《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》《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工作指导原则》等要求,我院于2023年5月6日我院成立了药物与医疗器械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。我院伦理委员会共计15人,包括医学、药学、法律、社会学等不同学科的专家及普通公众组成。
一、审查范围
药物临床试验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。
二、职责
以赫尔辛基宣言、GCP、ICH-GCP、涉及人的生物医学伦理审查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,遵循尊重、公平、不伤害的基本伦理原则,高效、高质量的对所有涉及人的生物医院研究项目进行伦理审查。
三、下设伦理委员会办公室
伦理办公室秘书:刘清芳
伦理办公室电话:0797-5317311
邮箱:xgllb5317311@163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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